各有關單位及人員: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部本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10號)的規定和要求,現將202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浙江考區擬合格人員承諾情況予以公示 (名單附后)。
名單所列人員在考試報名時均簽署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考試報名條件,承諾所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
公示期為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11日(10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集中受理對擬合格人員承諾情況的監督舉報,對虛假承諾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如對考風考紀異議請聯系:0571-88396765,報考資格異議請聯系各市公示咨詢電話(附件2)。
注: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擬合格人員不包括在此公示名單內。
附件:
1.202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浙江考區擬合格公示人員名單.xls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