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門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已于2017年10月21日進行了筆試,現將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予以公布。資格復審工作安排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11月3日、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具體時間可與各招聘單位聯系確定。
二、資格復審地點:
報考各鄉鎮站所的考生,到三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行政中心13樓東頭會議室)參加資格復審。其他招聘單位可與考生聯系確定資格復審地點。如果考生對確定的地點有異議的,請與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聯系(電話:83361711),通過協商處理。
三、攜帶材料:
根據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攜帶報名系統打印的考生基本信息(直接打印網頁)、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部分崗位有學位要求的須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三門生源的考生須提供原籍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的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注意事項:
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暫定于2017年11月11日,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見《面試通知書》,不再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個人網上注冊報名的內容不相符者,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面試資格。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期間出現合格人數達不到崗位實際招聘計劃人數相應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分數相同的一起遞補),若最終遞補后資格復審的合格人數仍達不到崗位實際招聘計劃人數相應比例的,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已達到崗位實際招聘計劃人數或以上的,崗位實際招聘計劃人數不作調整;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達不到崗位實際招聘計劃人數的,多出的招聘計劃數自然取消。資格復審結束后有放棄面試的不予遞補。
請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根據《2017年三門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并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確定資格復審相關事宜。電話號碼詳見《2017年三門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
三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1日
2017年三門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對象名單公布.xlsx
文章來源:浙江省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