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下半年臨海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資格復審工作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屆時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對入圍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時間、地點
1、時間: 2017年11月3日(周五)
2、地點:
臨海市國土資源局下屬事業單位資格復審地點:臨海市古城街道人民路299號(市國土資源局308室人事監察室),咨詢電話:0576-85300929;
臨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下屬事業單位資格復審地點:臨海市東方大道8號建設大樓25樓(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人事科),咨詢電話:0576-85382813。
(二)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1、登錄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在線報名系統(http://bm.lhhrss.gov.cn)下載并打印《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并簽名。
2、有關證書(證件、證明):
①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公安部門出具帶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原件均可)、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②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須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赴臺陸生按大陸高校畢業生有關要求辦理。
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已滿5年最低服務期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三)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的,除了帶齊上述要求的證書、證件(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需帶上委托人的委托書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四)對資格復審合格的當場發給《結構化面試通知書》和《面試須知與考生面試守則》,結構化面試時間、地點請查看《結構化面試通知書》。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如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按規定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工作須在面試開始2天前完畢。
(五)報考人員在資格復審確認時所提供的證書(證件、證明)等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及聘(錄)用資格。
請有關考生及時關注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lhhrss.gov.cn)發布的各類信息,按有關要求提前準備好有關資料并把握好本人行程,并保持通訊暢通。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由主管部門負責通知。有關具體問題請與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直接聯系,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咨詢電話:0576-85288978。
附件:2017年下半年臨海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1日
文章來源:浙江省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