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全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隊伍建設的意見》和浙江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招錄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同意,麗水市檢察機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主要協助檢察官從事案件辦理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
二、招錄人數
全市兩級檢察院共招錄司法雇員53名(詳見附件)。
三、招錄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二)具有崗位要求的相關學歷;
(三)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1983年8月23日至2001年8月23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招錄檢察院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上述人員中,屬2019年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下列人員不得招錄為司法雇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四)有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員的薪酬待遇,具體咨詢各招錄檢察院。
五、招錄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及資格審核時間:2019年8月28日—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及資格審核地點:各招錄檢察院(詳見附件)。
3.報名及資格審核方式:報考人員真實、完整填寫《全市檢察機關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見附件)后前往各招錄檢察院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
4.報名及資格審核須提交的材料:
(1)全市檢察機關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報名表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4)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筆試及面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法律基礎知識和綜合知識,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委托麗水市人才管理服務中心組織實施。
領取準考證的時間:2019年9月5日(早上8:30-11:30,下午15:00-17:30)
領取準考證地點:報考市本級檢察院崗位的領取準考證地點在麗水市人才管理服務中心(麗水市蓮都區人民路615號商會大廈10樓),報考縣級檢察院崗位的領取地點在各招錄檢察院(地點詳見附件)。
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2.面試
筆試后,按招聘計劃數1:3(招聘計劃數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由各招錄檢察院自行安排組織,市本級檢察院面試委托麗水市人才管理服務中心組織實施。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結束后,將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將在各檢察院門戶網站及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布。
(三)體檢、考察
體檢與考察由各招錄檢察院自行組織。根據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各招錄檢察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各檢察院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由各招錄檢察院按照總成績,根據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各招錄檢察院指導被錄用人員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合同范本由市檢察院統一監制,訂立合同的第三方由各招錄檢察院商同當地人社部門決定。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確定。
六、其他事項
(一)戶籍以2019年7月3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報名人數不足崗位計劃數1:2的,報上級檢察院審批后按比例減少招錄名額。招錄職位取消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重報,逾期未重報的,視作放棄。
(三)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五)如有疑問,可咨詢各招錄檢察院,聯系電話詳見附件。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六)本次公開招錄有關信息在下列網站公布,請考生留意:
1.麗水檢察網http://www.lishui.jcy.gov.cn
2.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lishui.gov.cn
(七)對招錄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麗水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舉報電話:0578-2219080;麗水市人民檢察院組織人事處,舉報電話:0578-2219181。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招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1.麗水市檢察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崗位表
附件2.麗水市檢察機關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
麗水市人民檢察院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