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19
年度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 知》(人考中心函〔2019〕18 號)精神,現將 2019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 6 月 22 日至 23 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6 月 22 日 下午 2:00—4: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6 月 23 日 上午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 2:00—4: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2:00—4: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考點設在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 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三)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四)獲得證書條件。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 2 個科目的考試;參加社會工作師考
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 3 個科目的考試, 方可獲得相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見附件 1。
三、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請報考人員于 4 月 1 日至 10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www.zjks.com ), 在 鏈 接 的 中 國 人 事 考 試 網(http://www.cpta.com.cn/)上,一次性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一)報名人員應按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報名系統的設置要求,
如實填報和選擇相關信息,同時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后的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方法和省部屬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二)報名人員在填報信息時要認真檢查,重點防止填錯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防止選錯考區、報名點、考試級別和考 試科目,以及防止傳錯照片等,務必經反復檢查,確認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打印的“報名表”請考生妥善留存,用于考后報考資格審查。
(三)網上報名時若發現報名信息有誤,若在交費前,報名人員可自行修改,但報名信息必須以交費前最后一次修改的為 準。若在交費后,報名信息則不能再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處理。
(四)報名并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6 月 17 日至 21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不得下載后離線打印和自行修改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設區市(含義烏市)的人事 考試機構處理。
(五)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誠信報名,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考。由于整個報考過程均由報名人員自行通過網上操作,因此如屬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證件號或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考區、報名點、考試級別、考試科目),以及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造成參加考試、試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審查、證書制發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但未進行網上交費,以及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和考試。
(六)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
(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在考前向報考當地的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對此類報考情況要及時匯總并上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
四、收費標準和交費方式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 18 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人社廳函〔2015〕278 號 )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職業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16〕71 號)規定 ,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每人每科 60 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5 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報名人員在網上報名的同時,可通過支付寶支付的方式,直接在網上完成交費(可用一個支付寶帳號分別為多人支付)。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五、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書寫作答,其余 4 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各科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 筆刀。另可攜帶無聲、無收發、無編輯儲存功能的鐘表。嚴禁將手機、具有收發和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提包和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過期、拍照和電子證件,以及復印的身份證件不能使用。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用規定的筆具在相應的區域內涂寫基本信息和作答,同時要檢查試卷和答題卡,如有質量等問題應當即舉手報告。嚴禁提前或超時答題。嚴禁將試卷、答題卡,
以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也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否則,若影響成績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的按相關規定處理。因考生答錯位置或污損的答題卡不得更換。
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人社部將在閱卷過程中實施雷同技術甄別,若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成績將按無效處理;若查明抄襲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同時將按違紀處理。提醒廣大考生務必誠信參考,同時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
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考場內實施全程監控。
六、考試資料
(一)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 年修訂版)》已正式發布,關于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方式如下: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 33 號新龍大廈 420 室郵編:100032
電話:010-58124852 58124839 58124841 58124842
七、考試成績公布和考后資格審查
考試成績經人社部確認后,以及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和所需材料等事項經省民政部門確定后,一并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請各位考生注意查看,并請相關考生做好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準備工作。
考后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省民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考生,務必在網上公布的時間內、帶上規定的材料,到民政部門指定的地點參加現場考后報考資格審查, 逾期不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為方便考生,考后報考資格審查期間,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提供“報名表”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下載打印服務。
通過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考生,在省考試主管部門下達合格人員文件后,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查詢并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人社部下發紙質資格證書后考生可在系統上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
八、有關要求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和和民政部門相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 2)。相關單位要通過各自的信息發布渠道,做好考后報考資格審查信息的發布和應審人員的聯絡工作,努力做到應審盡審。同時要確保審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時報送,謹防遺漏和延誤。在考試實施中要協調教育(學校)、公安(治安、網監、交管)、經信(無線電管理)等職能部門加強對考試的服務和安全管理。全體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對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將
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處理;對于主觀違紀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在“信用浙江網”上予以公布, 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1.2019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咨詢電話
附件 1
2019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咨詢電話
省 直 |
0571—87217391 0571-87213312 |
杭州市 |
0571-85164897 |
寧波市 |
0574-89189071 |
溫州市 |
0577-88985177 |
湖州市 |
0572-2312390 0572-2102236 |
嘉興市 |
0573-83958991 |
紹興市 |
0575-88003070 |
金華市 (含義烏市) |
0579-82473561 |
衢州市 |
0570-3026696 |
舟山市 |
0580-2261337 |
臺州市 |
0576-88698305 |
麗水市 |
0578-2091589 |